燃燒、防火、防爆的基本知識
一、燃燒的形成
要有效做好防火滅火工作,首先要了解燃燒的形成。一般來說,燃燒是由可燃物、可燃物和火源(常見火源有:明火、電火花、碰撞或摩擦產生的電火花、紅熱體、雷擊和自燃火災等)這三種基本條件相互作用的。因此,采取措施防止三種燃燒條件同時存在,或避免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,是防火滅火技術的基本原理。
二、火災的分類
根據物質的燃燒特性,火災一般分為以下幾類:
A級火災:指固體火災。這類物質往往具有有機性質,燃燒時通常會產生發光的余燼。比如木、棉、毛、麻、紙火等。
B類火災: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固體火災。液體火又可分為油溶性液體火和水溶性液體火。油火災是指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原油、重油、動植物油脂等的火災;水溶性液體火災是指甲醇、乙醇、甲醛、乙醛、丙酮、乙醚等極性有機溶劑的火災。
C類火災:指瓦斯火災。例如煤氣、天然氣、甲烷、乙烷、丙烷、氫氣等。
D類火災:金屬火災。指鉀、鈉、鎂、鈦、鋯、鋰、鋁及鎂合金火等。
三、火災爆炸原因
(一) 物質原因
1、點燃煙頭。在生產現場亂扔未熄滅的煙頭可能引起火災。
2、電火花。例如,電路短路會導致房屋的可燃結構燃燒并引起火災。
3、汽車尾氣產生的火花。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,機動車排氣產生火花,常導致火災或爆炸事故。
(二) 思想和管理原因
1、一些領導對防火工作重視不夠,缺乏必要的防火措施,執行制度不嚴格、不到位、不堅定。
2、缺乏經常性的政治教育和經常性的政治檢查機制。
3、作業者生產責任心不強,或違章作業,或防火知識缺乏。
4、設計和工藝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。
四、火災和爆炸危險
(一) 火災對人類的危害
1、火災產生的高溫和火焰,不僅會破壞皮膚或深層細胞組織,重則會導致人的死亡。
2、在氧氣不足的情況下,造成不完全燃燒;其產生的煙霧和一氧化碳可導致窒息和中毒死亡。
(二) 爆炸引起的危險
爆炸產生的沖擊波、沖擊波和沖擊碎片往往給災區造成大范圍的人身、財力、物力損失和危害,具有次生事故的特點。
五、火災現場常見的有毒物質
火災中有毒物質有七種:一是不完全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;二是部分工業氣體(如煤氣、天然氣等);三是瀝青、油漆、塑料、化纖、羊毛等化學物質燃燒產物;四是油、干油,植物油等分解產物;五是氟、氯、溴、碘等鹵化物蒸汽;六是醇、醛、醚、苯、汽油、二硫化碳等液體蒸汽;七是有毒物質受熱或燃燒分解產生的有毒毛狀物或蒸汽。例如硫化氫、氯氣等。